昨日,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作为当下炙手可热的人才,技工的上升通道相对一直较窄,在“技能人才激励计划”中,陕西将在重点行业建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职位体系,在关键岗位和生产流程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职位。
在收入方面,技能人才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时,高级工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教育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人才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企业对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证书的按中专学历、对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的按大专学历、对取得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证书的按大学本科学历确定起点工资。